攀枝花市档案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3-24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编制说明: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攀枝花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和《攀枝花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规定进行编制。全文由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6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为攀枝花市档案局自2015年1月1日~12月31日的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数据。
本年报电子版在攀枝花档案信息网(http://www.pzhda.gov.cn)上全文公开。如有疑问或建议,请与攀枝花市档案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攀枝花市东区湖山巷2号;邮编:617000;联系电话:0812-3363564;电子邮箱:pzhda@126.com)。
一、概述
2015年,攀枝花市档案局严格按照《条例》、《实施办法》、《实施意见》等相关规定,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以依法治档为主题,以服务民生为重点,不断加强档案工作“三个体系”和档案馆“五位一体”功能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和形式,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一年来,有关全市档案工作的重要工作、会议、活动等都及时在攀枝花市档案信息网、攀枝花市公众信息网档案局子栏目发布。档案政务服务环境不断改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的内容
2015年度,我局利用攀枝花档案信息网、攀枝花市公众信息网档案局子栏目等信息发布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1条(包括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法制建设、办事指南、学会之家、业务咨询等)。主要内容有:局馆概况、规划计划总结类信息,档案工作动态、档案探索、档案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
(二)公开的形式
1.建立和完善攀枝花档案信息网、攀枝花公众信息网档案局子栏目、政务微博、微信等信息发布平台。我局在攀枝花档案信息网和攀枝花公众信息网上开辟了信息公开栏目。同时,还在攀枝花市档案信息网设置了档案利用和检索模块,开设机构职责、政策法规、办事规程、档案利用程序等子栏目,用户可以通过互联网登录查阅自己所需的政务公开信息和档案信息资料。
2.设立政府信息查阅点。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我局履行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的法定职能,在市档案馆完成了“攀枝花市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建设,完善了利用基础设施,在档案查询利用大厅开设了专门利用已公开政府信息窗口,用户可以通过链接直接查阅利用已公开的政府信息。
3.及时向市政府、国家、省档案局门户网站报送了工作公开信息。2015年,我局向国家档案局、省档案局、市政府门户网站报送各类政府公开信息,被中国档案网采用15条,中国档案资讯网采用9条,四川省档案信息网采用102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等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在开展政府信息利用工作中,没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因政府信息公开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以下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需进一步增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中与公众的互动力度需进一步加大。三是政务新媒体的运用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将重点加强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完成攀枝花档案信息网站升级改版工作,同时加强网站管理,切实提高网站的公共服务水平。二是提高采集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及时性。三是认真做好攀枝花档案微博、微信的信息发布等工作,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加大政务信息发布力度,增强政务微博、微信的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