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档案局窗口办事事项须知
发布时间:2013-12-04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审批)
一、法定依据
国家档案局令第8号《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主体为市级机关;
(二)已按国家档案局第8号令《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
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编制了本机关的档案保管期限表;
(三)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已经本机关领导人审核批准。
可到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领取或在www.pzhzw.gov.cn和ww三、申报材料
(一)《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审查申报表》(w.pzhda.gov.cn网站下载);
(二)本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
四、办理程序
(一)将申报材料送交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受理;
(二)市档案局审查。
五、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30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七、联系方式
(一)联系电话:
(二)投诉电话:
“中心”投诉受理电话:(0812)3332596
市效能投诉中心电话:(0812)3356160
(三)网上联系:
部门网站:
八、特别说明:本办事须知系依据行政许可法之规定和要求编制的告知文书,其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由市档案局负责。
攀枝花市政务服务中心监制
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审查申报表
申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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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室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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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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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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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的文件材料名称、份数及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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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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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部门: 经办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