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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档案局关于加强声像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23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攀档发〔201650

市级各部门、各县区档案局:

在信息化高速发展的形势下,为丰富国家档案资源、规范声像档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各级各类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的规定》(国家档案局9号令)、《照片档案管理规范》(GB/T 11821-2002)和《照片类电子档案元数据方案》(DA/T 542014)等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攀枝花市档案管理软件《四川省电子文档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使用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声像档案工作

声像档案是指单位和个人在行使职责和从事本单位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的照片(包括数码照片)、底片、录音带、录像带、光盘、磁盘、专题片、音频、视频等声像材料。

声像档案是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直观、形象、生动、真实的特点,有很高的社会价值和历史价值。加强声像档案管理工作,对于丰富档案资源、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规范声像档案管理

一是各机关单位要结合本单位职能特点,建立本单位主办或承办的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本单位为主要责任方的重要事件、覆盖本单位主要职能活动的声像资料收集归档制度;二是明确声像档案归档范围、归档部门和责任人员,定期进行督促检查,使声像档案归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三是要把声像档案归档工作纳入机关档案工作的考核内容,各单位工作人员在每次活动结束时要及时向档案室移交相关声像资料,并附相应的文字说明,应综合运用事由、时间、地点、人物、背景、摄录者等要素,概括揭示声像资料反映的主要内容,使声像档案的归档工作规范有序。

三、做好声像档案业务工作

(一)主动地加强声像档案收集

一是要积极关注本地区的重要会议、重大事件、重要活动和本单位的主要职能活动,有计划、有目标、有重点地开展现场数码照片、音视频等收集工作,并要通过各种渠道和手段,尽可能地把散存在本地区本部门及个人手中的声像资料收集起来,努力做到应归尽归;二是要逐步开展传统载体声像档案数字化工作,传统载体的声像档案,尤其是录音带、录像带,有些已经超过了使用寿命,有些播放设备已不普及,及时规范的将之数字化对这部分档案的保护和利用意义重大。

(二)明确声像档案归档范围

1. 本单位主办或承办的重点工作、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声像档案;

2. 记录本单位、本地区重大事件、重大事故、重大自然灾害及其他异常情况和现象的声像档案;

3. 记录本地区地理概貌、城乡建设、重点工程、名胜古迹、自然风光以及民间风俗和著名人物的声像档案;

4. 领导人、著名人物和国际友人参加与本单位、本地区有关的重大公务活动的声像档案;

5. 本单位重点建设项目、重点科研项目的声像档案;

6.记录本单位主要职能活动和重要工作成果的声像档案;

7. 本单位劳动模范、先进人物及其典型活动的声像档案;

8. 本单位历届领导班子成员的证件照片;

9. 记录本单位荣获荣誉性奖状、证书、锦旗等活动的声像档案;

10. 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声像档案。

(三)数字声像档案归档要求

1.数码照片。

1) 归档的数码照片尽量采用支持RAW格式的专业数码相机拍摄,采用的格式RAWJPEGTIFF格式,重要珍贵的数码照片推荐使用RAW格式;

2)归档的数码照片应是用数字成像设备直接拍摄形成的原始图像文件,不能对数码照片的内容和EXIF信息进行修改和处理;

3)对反映同一内容的若干张数码照片,应选择其中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的数码照片归档,所选数码照片应能反映该项活动的全貌,且主题鲜明,影像清晰、完整,不归档的数码照片可作为资料保存;

4) 数码照片归档后还应采用专门的照片打印纸,打印一份5寸纸质照片归档,装入符合要求的照片档案盒,按要求填写说明(如下图),并在照片背面的左上角用黑色碳素笔记录全宗号-目录号-案卷号-张号。

 

 

 

盒脊

全宗号

保管期限

目录号

册号

起止张号

 

 

 

 

 

 

案卷号

 

 

 

 

 

 

 

 

 

 

 

 

 

盒芯

盒芯填写说明:

题名:题名应简明概括、准确反映照片的基本内容,人物、时间、地点、事由等要素尽可能齐全

照片号:张号

底片号:数码照片无底片,不填写

参见号:与本件档案有密切联系的其他载体档案的档号

时间:照片的拍摄时间用8位阿拉伯数字表示,第14位表示年,第56位表示月,第78位表示日

摄影者:摄影者一般填写个人,必要时可加写单位

文字说明:文字说明应综合运用事由、时间、地点、人物、背景、摄影者等要素,概括揭示照片影像所反映的全部信息;或仅对题名未及内容作出补充。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亦可在此栏表述,例如照片归属权不属于本单位的,应注明照片版权、来源等

2.音视频

1)归档的音视频文件应具备必要的品质,尽量采用专业的音视频生成设备,音频文件采样频率不低于44.1KHZ(参见附件1),视频文件比特率不低于8Mbps(参见附件2),音频电子文件应为WAVMP3格式;归档的视频电子文件应为MPEGAVI格式;

2)归档的音视频电子文件应是用数字录音或成像设备直接录音或拍摄形成的原始音频、视频文件,经过添加、合成等修改内容、颠倒时序处理过的音视频电子文件不能归档,可作为资料保存。

(四)声像档案整理要求

1.编号

1)照片档案

档号由全宗号、目录号、案卷号、张号组成,格式为:全宗号-目录号-案卷号-张号。

2)   录音、录像档案(音、视频档案)

档号由全宗号、目录号、件号组成,格式为:全宗号-目录号-件号。

2.电子全文命名

1)整理过程中,应对声像档案电子全文进行重命名;

2)照片档案电子全文采用“全宗号-目录号-案卷号-张号.扩展名” 格式命名。(注意“-”必须是半角的短横线)

3)录音、录像(音、视频)电子全文采用“全宗号-目录号-件号.扩展名”格式命名。(注意“-”必须是半角的短横线)

全宗号:为4位阿拉伯数字。

目录号:为3位阿拉伯数字。

案卷号:为3位阿拉伯数字

张(件)号:为3位阿拉伯数字

扩展名:根据声像档案要求的电子文件格式,扩展名可以是“jpg”、“mp3”、“mp4”、“avi”等。

(五)著录声像档案电子目录

声像档案形成时,应在《系统》著录电子目录,著录项目录对照表如下:

1)照片档案

照片档案著录项

《系统》照片档案文件级著录项

机构问题

机构问题

年度

年度

保管期限

保管期限

全宗号-目录号-案卷号

档号

张号

照片号

参见号:与本件照片档案有密切联系的其他载体档案的档号。

参见号

摄制者

摄影者

时间

摄影时间

题名

题名

归档时间

归档时间

文字说明

备注

2  音频档案

音频档案著录项

《系统》录音档案著录项

机构问题

机构问题

年度

年度

保管期限

保管期限

全宗号-目录号

档号

件号

带(盘)编号

参见号:与本件音频档案有密切联系的其他载体档案的档号。

分类号

摄制者

录制者

时间

录制时间

题名

题名

归档时间

归档时间

文字说明

备注

3  视频档案

视频档案著录项

《系统》录像档案著录项

机构问题

机构问题

年度

年度

保管期限

保管期限

全宗号-目录号

档号

件号

带(盘)编号

参见号:与本件视频档案有密切联系的其他载体档案的档号。

分类号

摄制者

摄制者

时间

摄制时间

题名

题名

归档时间

归档时间

文字说明:本件视频档案的说明,包括事由、人物等要素,或者对题名内容的补充。

备注

注:字体加粗显示的为必录项

(七)挂接声像档案电子全文

数码照片归档时,应在《系统》著录电子目录时挂接电子全文。

音、视频电子全文因为文件过大,经测试在《系统》中挂接、浏览和进行数据操作非常不便,因此,按下述方式进行挂接:

1)在《系统》的“安装目录”下新建立两个文件夹,分别命名为“LY”和“LX”,用于存放“音频档案”和“视频档案”。

2.在上述建立的文件夹中,按全宗号-目录号建立文件夹,存储电子全文。

例:电子全文:全宗号-目录号-件号.mp3存储方式如下图:

……

文件夹  LY

文件夹      全宗号-目录号

电子全文       全宗号-目录号-件号.mp3

(五)数字声像档案备份

做好数字声像档案安全工作。要求每次著录、挂接完成后进行一次备份工作,即将《系统》安装目录下的“db”、“data”、“LY”和“LX”文件夹全部复制到指定的其他目录进行备份。(此处提到的“指定的其他目录”可以命名为“声像档案数据备份(日期)”,日期的格式为“年月日”,例:20160712)。

要求备份数据至少有两套,一套存于本机,一套存于移动存储设备,要求至少保留最近的5个不同日期的备份数据。

四、切实加大执纪问责力度

单位公务活动或公职人员职务活动行为所形成的声像档案必须做到应收尽收、应归尽归、应交尽交,严禁不按规定收集归档、据为己有或拒不移交。否则将根据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档案局《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1.音频采样频率与音频质量对照表

附件2.视频比特率与视频质量对照表

 

 

                             攀枝花市档案局

                            2016922

 

附件1

音频采样频率与音频质量对照表

 

22,050 Hz - 无线电广播所用采样率

32,000 Hz - miniDV 数码视频 camcorderDAT (LP mode)所用采样率

44,100 Hz - 音频 CD, 也常用于 MPEG-1 音频(VCD, SVCD, MP3)所用采样率

47,250 Hz - 商用 PCM 录音机所用采样率

48,000 Hz - miniDV、数字电视、DVDDAT、电影和专业音频所用的数字声音所用采样率

50,000 Hz - 商用数字录音机所用采样率

96,000 或者 192,000 Hz - DVD-Audio、一些 LPCM DVD 音轨、BD-ROM(蓝光盘)音轨、和 HD-DVD (高清晰度 DVD)音轨所用所用采样率

2.8224 MHz - Direct Stream Digital 1 sigma-delta modulation 过程所用采样率。

  

附件2

视频比特率与视频质量对照表

 

16 kbps —可视电话质量(使用者可以接受的"说话的头"照片的最低要求)

128384 kbps — 商业导向的视频会议系统质量

1 Mbps VHS质量

1.25 Mbps VCD质量(使用MPEG1压缩)

5 Mbps DVD质量(使用MPEG2压缩)

815 Mbps — 高清晰度电视(HDTV)质量(使用H.264压缩)

29.4 Mbps HD DVD质量

40 Mbps — 蓝光光碟(Blu-ray Disc) 质量(使用MPEG2H.264VC-1压缩)

440/880 Mbps SonyHDCAM SR质量(SQ/H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