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档案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档案专业技术人员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攀枝花市档案局 发布时间:2023-11-07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档案局
关于开展2023年度档案
专业技术人员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档案局、馆,市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有关企业事业单位:
根据《四川省档案局、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档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档发〔2023〕2号)、《四川省档案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档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档发〔2023〕4号)和《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推广运用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攀枝花市2023年度档案专业技术人员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在攀枝花市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档案工作,且符合档案专业技术职称任职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各类院校中从事档案教学工作的教师、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不得参加档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
须符合《四川省档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档发〔2023〕2号)规定。
三、申报材料
(一)《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2份。
(二)身份证复印件2份。
(三)《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2份。申报人须如实填报,签订《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四)现职称证书复印件2份,有单位聘任文件的一并提供复印件2份;首次评职称的无需提供。首次同级转评档案专业的需提供原专业职称证书或相关文件复印件。
(五)最高学历证明复印件2份。
(六)完成2023年度规定学时的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培训学习的证书或者成绩合格证明复印件2份。
上述(二)至(六)项申报材料分别装订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中“考试成绩及答辩情况”页前。
(七)单位综合推荐材料1份。内容主要包括被推荐者取得现职称以来的品德、能力、工作业绩、贡献、年度考核等情况及明确的推荐意见。
(八)取得现职称以来本人业务工作总结1份。首次评职称或同级转评的需提供近1年本人档案业务工作总结1份。
(九)取得现职称以来论文论著、业绩成果材料1份(申报管理员、助理馆员职称此项不作要求)。
1. 发表论文的,须提供论文复印件,发表刊物的封面、目录、统一书(期)刊号复印件,国家新闻出版署网站期刊查验结果打印件。
2. 撰写论著的,须提供论著复印件,论著封面、目录、统一书(期)刊号复印件,本人撰写部分的证明材料。
3. 取得业绩成果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十)近年来(申报资格年限)年度考核表复印件1份。
(十一)属委托评审的,须提供具有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委托函1份。
1. 自主开展职称评审的全市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具备独立评审权限的评审组织,需委托对其所属人员进行档案专业初中级职称评审的,应向市档案局出具委托函。评审结束后,市档案局向有关单位反馈评审结果,由委托单位按规定发文并办理证书。
2. 县(区)委托对其所属区域内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所属人员进行档案专业初中级职称评审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向市档案局出具委托函。评审结束后,市档案局向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馈评审结果,由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程序办理。
上述(七)至(十一)项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并附目录清单。以上所有申报材料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并提供word或pdf格式的电子版(按序号排列)。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须经所在单位推荐。所有复印件,须由推荐单位核验原件、加盖公章。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对申报人的职业道德、工作表现、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等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中“推荐单位”意见栏注明公示情况,并按程序报审。
(三)申报人所在单位为县(区)属及以下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的,申报材料须经所在单位、县级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职改办)、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职改办)和档案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申报人所在单位为市属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的,申报材料须经所在单位、市级主管部门、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职改办)和档案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四)根据《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推广运用工作的通知》要求,2023年全市档案专业初中级职称评审在原来纸质材料申报基础上,将同步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址: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中开展线上评审。请申报人和申报人所在单位按照要求(详见附件6)及时进行账号创建并登录系统。申报人按照时间节点和系统职称申报流程上传相关个人申报信息和申报资料,完成档案专业初中级职称申报资料提交、修改等相关流程。申报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申报流程完成申报人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初审后提交攀枝花市档案(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参评资格审核。攀枝花市档案(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将按流程召开评审会议,公示评审结果。申报人可以在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查看评审结果。
五、纪律要求
(一)严肃工作纪律。各有关单位要严肃认真做好本地、本部门申报工作,对照资格条件,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查关。
(二)强化责任追究。在职称申报、推荐等环节要严格实行“谁审核,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发现违法违纪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失信管理。对在档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中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并列入失信黑名单,3年内不允许申报。
六、收费标准
按照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有关规定,馆员评审费每人次140元,如需答辩的,答辩费每人次60元;助理馆员、管理员评审费每人次100元。
七、注意事项
(一)由于今年全市档案专业初中级职称评审首次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同步进行线上申报,请申报人和申报人所在单位在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同时同步在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进行流程操作,确保纸质材料和线上申报材料的一致性。未在相应时间节点同步在系统进行线上申报的,市档案局将不予收取申报人纸质材料。
(二)请相关单位及时将该通知转发至下属单位,以便于从事档案工作人员及时申报。
(三)相关材料请在协同办公平台或攀枝花档案信息网“通知公告”统一下载(网址:daj.panzhihua.gov.cn)。
(四)请申报人员及时扫码加入攀枝花市档案专业初中级职称评审群(详见附件7),后续相关工作通知将会在群里进行发布。
(五)申报人在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参评资格审核通过后,请及时报送相应纸质材料到市档案馆组织人事科同时缴纳评审费。
八、材料报送
报送时间:2023年12月1日截止。逾期未报送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
报送方式:请各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按文件要求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并提供word或pdf格式的电子版,同时同步在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提交相关材料。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攀枝花市仁和区三线大道69号攀西科技城9楼H902办公室。
联系人:市档案馆高利敏、唐红梅。
联系电话:0812-3366265。
附件:1.攀枝花市档案专业技术人员初中级职称申报
评审基本条件
2.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信息汇总表
3.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
4.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5.关于XXX职称委托评审的函(模板)
6.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四
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推广运用工作的通知及
相关附件
7.攀枝花市档案专业初中级职称评审群二维码
攀枝花市2023年度档案专业技术人员初中级职称评审附件.zip
攀枝花市档案局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