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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档案馆民生档案异地查档跨馆服务工作流程

来源:攀枝花市档案馆     发布时间:2021-04-25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档案馆

民生档案异地查档跨馆服务工作流程

 

1.申请

档案利用者向本馆提出异地查档申请,填写并提交异地查档利用申请表。

2.审核

本馆工作人员对申请人身份证件等证明进行核实、登记,并向申请人告知异地查档程序和要求。

 

3.受理

申请人身份证件等证明合法有效、利用范围符合《四川省国家档案馆民生档案异地查档跨馆服务办法》第四条规定的,予以受理,并将查档需求及时发送协办档案馆。

不予受理的,应当将不予受理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4.协办

协办档案馆收到本馆转送的异地查档申请表后,按相关查档程序和规定进行查档,查到档案后应当在档案复制件上加盖档案利用专用印鉴,并标注查档时间和档号,传递至本馆。

协办事项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3个工作日不能完成以及未查到档案或不符合档案利用规定的,协办档案馆应当向本馆说明理由。

5.审定

本馆对协办档案馆提供的查档结果进行最终审定。

6.反馈

本馆将收到的档案复制件加盖该馆利用专用印章,标注反馈时间、并及时通知申请人,如未查到,须向申请人说明原因。

反馈查档信息时间一般自受理之日起不超过5个工作日(不含邮寄时间),5个工作人不能反馈的,应当如实将不能按期反馈的原因告知申请人,并可以将反馈查档信息时间再延长5个工作日。